关于修订固阳县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
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及公示清单的公告
各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22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矿安〔2022〕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辖区内41座非金属矿山、85座尾矿库实行安全生产包保,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内容及县级包保责任人公示清单向社会各界公布。因人事变动,需修订县级包保责任人公示清单,现将修订后的县级包保责任人公示清单公布。
固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