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0日   作者:固阳县民政局    来源:固阳县政府    【字体: 】   阅读: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临时救助金给付(000511002000)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包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包民发【2021】25号)。

  三、受理条件: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四、办事情形与材料:

  1.支出型临时救助提供材料

 

  2.急难型临时救助提供材料

  五、办理流程图:

  六、承诺办理时限:

  急难型临时救助5个工作日,支出型临时救助3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八、办理地点:各镇设立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九、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金 山 镇:        0472-8112318

怀 朔 镇:        0472-8127346

银 号 镇:        0472-8262088

下湿壕镇:       0472-8261318

西斗铺镇:       0472-8280368

兴顺西镇:       0472-8270304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十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