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22年
固阳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为确保我县山沟、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及城镇汛期安全,现将固阳县主要河流、各大山沟、重点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及各级防汛指挥部、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抢险物资责任人名单公示并通报各单位。防汛工作事关大局,各成员单位要吸取2021年河南省郑州市“7.20”洪灾的深刻教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承担起防洪抗旱减灾的重任。请各级行政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于在防汛抗旱工作中麻痹大意、推诿塞责、玩忽职守、不听指挥而贻误工作,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