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利鸿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lY7ZsZ4z5Fb54fJNPqDmw 提取码: esr3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马总 电话:1362951357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自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包头市利鸿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