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
目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固阳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