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固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固阳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21年度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完善平台,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服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截至12月31日,我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7711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790条,新媒体平台公开4951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按法定范围主动公开。按照自治区、包头市考核制度要求,特别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界定了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注重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在首页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全县镇、县直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适时及时更新内容。四是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五是完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途径。目前有固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六是按程序发布信息。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没有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布信息的情况。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828宗;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数量300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920宗、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11宗;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减0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864个,总金额1.39亿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明确受理机构是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股,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其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以及网上申请等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依据,按照《固阳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全县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管理制度。经研究于2021年3月9日印发了《固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固阳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固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固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固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及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等多项制度文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及相关责任制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运行。
4、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每天及时更新政府要闻和部门动态等栏目。二是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固阳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加强了网站后台密码管理,完善和充实了栏目内容,对网站上传信息进行了动态审核监督管理。三是明确了政府网站各个栏目的责任单位,根据市级监测和日常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并急时落实整改措施。四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项目建设,以形成了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管理科学、运维规范、监管有序的固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管体制机制。五是广泛运用政务新媒体,利用“两微一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大力提升政府信息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改善与关注用户的互动服务。2021年10月开通了“民生在线”访谈栏目,访民意,听民声,答民问,进一步加强了与百姓的问政沟通,充分挖掘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信息互动功能。
5、监督保障情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考核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各乡镇各单位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联络畅通。加强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提高了被督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同时对被督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了被督查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传导监督问责压力,年终配合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打分。同时继续全面接受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等相关内容的社会评议。2021年在政务公开工作共到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0 | 增668 | 8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2 | 增18 | 3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31 | 减4211 | 920 | |
行政强制 | 182 | 减171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64 | 1.3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0 | 0 | 2 | 9 | 4 | 0 | 0 | 2 | 6 | 1 | 1 | 0 | 0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需要完善。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使其更适应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三是强化教育宣传,及时公告涉及广大民众利益的信息,扩大影响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