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固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22年度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固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地址:固阳县党政大楼408室;邮编:014200;电话:0472-8113386;电子邮箱:(gyz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固阳县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2】28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切实抓好了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标准化、规范化阶段。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在首页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全县镇、县直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范围、内容、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适时更新自查完善;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没有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布信息的情况。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的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国家、自治区、市已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及政策文件解读;二是县委、政府所发的部分文件、政务动态等;三是宣传部门、县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内容;四是各镇,县直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每季度发布政府公报一期,全年按季度共出版《固阳县人民政府公报》四期。 截至2022年12月底,固阳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79条,移动新媒体多彩固阳(微信公众号名称)发布各类信息3255条,包头固阳县发布(微博名称)发布各类信息2798条,共计发布各类信息86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按照统一要求于2021年12月安装了新的办理系统平台,并于2022年7月按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要求对依申请平台系统重新进行了规范设置,将政府各组成部门全部列入,申请人在申请时按照申请内容的归口部门选择受理部门即可。依申请公开由主管部门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平台完善前后均按流程认真做了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5件依申请答复,未有上年度结转件,也未有转至下一年度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印发了《固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管理制度,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拓展方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基础信息主动公开,二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则,对健康、扶贫、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大卫生健康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自治区政府作息“一网通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运维“一网通管”的总目标引领下,固阳县委宣传部依据实有条件和资源加强对本级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丰富网站形式、优化信息发布板块,充实网站内容,对政府公报栏进行了改版,调整了部分专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同时及时对网站上传信息进行了动态审核监督管理,根据市级监测和日常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并急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大辐射、受众广的优势,利用“两微一端”做好各类热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大力提升政府信息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改善与关注用户的互动服务。继续开设“固阳民生在线”访谈栏目,并通过“多彩固阳”回放播出,充分挖掘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量和信息互动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及相关责任制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根据固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严格考评,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运行。强化对县直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力度。持续对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根据上级反馈及自查结果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组织参加自治区、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线上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5 | ||
行政强制 | 2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59.1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高,本级政策解读文件较少且解读内容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和途径不需拓展。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的具体改进措施
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要作要点的相关文件,为做好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探索优化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提高所有单位的公开意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依照严格的文件管理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政务公开的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整合力量资源,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2022年度固阳县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固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