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室发〔2024〕11号),经研究,现将下湿壕镇机构、职责、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条 下湿壕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下湿壕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下湿壕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下湿壕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全过程各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第四条 下湿壕镇根据《下湿壕镇职责事项清单》《下湿壕镇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五条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下湿壕镇统筹设置下列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负责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产业规划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辖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生态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六)固阳县下湿壕镇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固阳县下湿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以下湿壕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固阳县下湿壕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
联系电话:8267177
办公地址: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政府
办公时间:8: 30-12: 00 14: 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2-8267177
负责人: 赵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