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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上下衔接对应的原则,固阳县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一、修订背景及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固阳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包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固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为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固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组;第三部分是灾害救助准备。规范了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第四部分是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的具体要求;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明确了各级别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终止响应;第六部分是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规范了各有关部门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设备设施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治安维护、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第八部分是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将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预案》还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启动条件表,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流程图,相关单位人员联系电话表3个附件。
四、执行范围和时间
《固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修改情况
响应等级 | 死亡/重伤人数(人) | 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人) | ||
新 | 旧 | 新 | 旧 | |
一 | 死亡3≥ | 死亡≥20 | ≥1500 | ≥10000 |
二 | 死亡1~3 | 死亡10~20 | 300~1500 | 5000~10000 |
三 | 重伤3≥ | 死亡5~10 | 150~300 | 3000~5000 |
四 | 重伤1~3 | 死亡3~5 | 75~150 | 1000~3000 |
备注 | 本表格所有关于数量区间的表述,包含此区间的最小数,不含此区间的最大数。 |
关于《固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今年,自治区、包头市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版)》《包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版)》为更好与上级《预案》衔接,按照包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固阳县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有序、高效防御水旱灾害,实现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防洪标准》、《干旱灾害等级》、《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版》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主要内容
《固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报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措施、附则等8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固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固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的架构和职责。
(三)预报与预警机制。明确预警预报信息的监测、发布和报送、预警响应分级和行动进行了阐述。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4个级别应急响应不同的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行动安排、响应要求。
(五)抢险救援。明确水旱灾害发生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将灾害情景进行构建。
(六)后期处置。对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评估总结等工作进行具体说明,确保灾后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七)应急保障措施。对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人员转移保障、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灾后各类保障到位。
(八)附则。明确了明确了宣传培训演练、责任与奖惩、预案更新与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环节,确保预案有效实施落地。
附件: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联系电话表、防汛应急响应流程图、防汛抗旱应急分级响应框架图、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防汛应急响应措施表、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抗旱应急响应措施表。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健全完善了指挥体系,在组织指挥体系中新增了商务局、包钢固阳矿山公司等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新增了防汛应急响应流程图、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防汛应急响应措施表、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抗旱应急响应措施表,对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基本要求及响应措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完善。
(四)新增了抢险救援章节,从救援力量、救援开展、救援实施和情景构建等方面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了细化。
五、执行范围和时间
《固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固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固阳县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固阳县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我县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按照上级要求,固阳县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固阳县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一、修订背景及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念贯穿始终。适应新形势下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工作新要求、新特点。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固阳县实际。立足实战要求,着力解决指挥体系、上下衔接、责任分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包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包头市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版)》《固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主要内容
《固阳县地震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机制、其他地震事件处理、恢复重建、应急保障措施、附则等7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对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作出规定。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明确了固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专家组成,职责定位。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机制。对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内容作出规定,明确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其他地震事件处理。对县级临震应急事件、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固阳县毗邻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五部分:恢复重建。对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地震灾害专题科学考察、过渡性安置、规划与实施进行明确。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地震发生后,对组织保障、指挥平台、物资和资金保障、基础设施、通信保畅等地震应急工作作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与更新、名词解释、预案解释等。
附件: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级别、震后应急响应行动清单、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联系电话表。
四、修订情况
(一)健全完善了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在应急响应中增加了应急响应流程等内容,更加明确了现场救援中各级各工作组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三)应急保障内容更加完善,增加了监督检查保障、预案体系保障等内容。
五、执行范围和时间
《固阳县地震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处置和邻近地区涉及我县的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固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固阳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的政策解读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固阳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了《固阳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版)》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国防动员相衔接,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防控原则,科学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包头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工作、保障措施、附则共7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我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固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监测预警。明确预警4个级别、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措施。
(四)应急处置。明确4个级别应急响应不同的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行动安排、响应要求。
(五)善后与恢复重建。明确善后处置、社会援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的要求。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县有关部门队伍、资金、物资、交通运输、通信等方面保障措施的分工和要求。
(七)附则。明确预案管理、预案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实施时间等方面内容。
附件: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固阳县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人员联系电话表;固阳县霜冻、暴雪、寒潮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四、执行范围和时间
《固阳县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相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公布固阳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其执法依据、职能、机构编制方案等有关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经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后予以公告。”对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审核和依法确认,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和本级政府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二、主体清理确认范围
全县各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具体包括:具有法定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三、主体清理确认结果
截至目前,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主体38个。其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30个;由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执法机构8个。
四、主体清理重要意义
依法确认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政策原文:关于公布固阳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关于《固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固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20年11月印发,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要求开展《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固阳县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理顺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包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及修订情况
新《预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预案管理、附则9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和事件分级7项内容,本部分主要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核与辐射活动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应对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包括组织体系、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2项内容。本部分明确了固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组成,并对职责进行了补充调整。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包括预防、监测与风险分析、预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5项内容。本部分重点对预警行动各项措施落实的工作组进行了明确,补充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等内容。
第四部分至第九部分
本次修订对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后期工作、第六部分应急保障、第七部分监督管理、第八部分预案管理和第九部分附则的内容进行了简单调整,无重大修改。
第十部分:附件
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等11项内容。本部分重点对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进行了修改,对环境应急响应重要联系表、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组专家进行了更新,新增了固阳县Ⅰ、Ⅱ、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关于公布固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县司法局对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清理并形成《固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二、目的及目标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和管理实际,及时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三、起草原则
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管理,二是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制定主体。
四、主要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和管理实际,确定我县3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