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阳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作者: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固阳县政府    【字体: 】   阅读:



关于印发固阳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2022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固阳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阳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高效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群众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等,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26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深入推进产业和能源低碳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1〕21 号)文件精神,结合固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促进美丽固阳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施策,绿色发展。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体系。科学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推广示范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县、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二、工作目标

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已开展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包头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2021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13个居民小区、21个行政村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2022年,金山镇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30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中:金山镇8个、下湿壕镇7个、怀朔镇5个、银号镇、兴顺西镇各4个,西斗铺镇2个,确保覆盖自治区确定的3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推动农村分类运输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明确分类投放标准。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表示容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参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结合住宅小区、行政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不同类型主体实际,因地制宜确定设置分类投放桶种类、分类投放点、投放时间等,进一步规范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社区(村)、物业、公共机构、企业等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收集比例,到2022年底,实现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不低于20%,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负管理责任;成立业委会自主管理物业的,业委会负管理责任;没有委托物业服务机构,也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社区居委会负管理责任;农村地区由各村委会负管理责任。各镇对辖区内上述责任单位有监督管理职责。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企业为本单位办公和生产场所管理单位负管理责任,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由住建、环卫等相关部门负管理责任。各地、部门结合实际配备分类指导员,原则上要求每个居民小区(村)投放点按照每500户配备1—2个分类指导员。

3.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强化可降解塑料制品分类。对于可降解塑料制品按照可回收物进行分类,利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运至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分拣后单独打包,集中运至专业处置场所进行降解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

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参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中设置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门设置有害垃圾储存容器,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餐厨垃圾专门收集容器,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交由专业部门收运和处置。对无物业居民小区政府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有物业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他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m。200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m2。居民住宅区应至少放置一个分类投放点,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km。

2.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城镇居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按照“有害拉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车站、交通站点以及文化、旅游、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厨余垃级、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制定并严格实施“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行强制分类。

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实施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切实加强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清洗、消杀等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整洁完好和污水进入污水管道。

各镇、部门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可参照以下模式:

(1)沿线收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楼院(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与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协商,提前确定居民楼院(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位置,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进楼院(小区)沿线收集。

沿街商铺、餐饮企业等,管理相对人应在店内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沿线逐单位收集或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附近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沿线定点收集。

(2)集中收集。居民楼院(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应在楼院(小区)内或外部适当区域,协商确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集中收集。

大型商业综合体、大规模餐饮企业、设集中供餐的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内部的垃圾收集点或约定的收集点集中收集。

(3)桶站对接。居民楼院(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送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站,或由生活垃圾收集单位收集后运送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站。

(三)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

1.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合理布局与分类运输要求相适应的转运站点,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村庄)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与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积存满溢和随意堆放,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建设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强渗滤液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参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设置统一分类标识。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加快推进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按包头市要求,城区至少配建1个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2.积极推动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两网融合”。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加快培育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落实环卫作业企业托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3.进一步强化厨余垃圾收运。厨余垃圾可从产生源直接运至末端处理设施,也可在符合条件的转运站预处理后将适合末端处理的成分运至末端处理设施,将不适合生物处理的成分运至其他垃圾处理设施。使用小型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处理的,应符合有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协助生活垃圾收集单位做好车辆进出;或在约定装运时间之前的30分钟之内,将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在作业后30分钟内将收集容器复位。

(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有序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新建工作。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鼓励并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五)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推进、市场化运营的主体思路,结合我县实际,鼓励分类体系健全、技术成熟、管理规范的企业在城区建立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六)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

1.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领导作用。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选择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各类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活动。

3.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主流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频次;大型宣传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

在车站、公交、小区、公园、景区等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志或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区至少建立1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中心。

(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

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建城﹝2021﹞58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估工作,按时上报评估工作内容。固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参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固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按时对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情况等开展评估,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八)健全收费机制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固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 高  瑜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刘世明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李领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瑞锋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高海霞  县文联主席

张  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佩婷  团县委副书记

牛巧凤  县妇联主席

刘瑞龙  县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李小明  金山镇镇长

赵  犇  下湿壕镇镇长

李海林  银号镇镇长

王建军  怀朔镇镇长

图孟仓  兴顺西镇镇长

吴  宇  西斗铺镇镇长

刘  荣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  铁  县发改委主任

李  瑞  县教育局局长

乔建军  县工科局局长

赵  煜  县公安局政委

何晓燕  县民政局局长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郭凤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茂云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东东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刘丽珍  县文旅局局长

杨记龙  县卫健委主任

杜守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牛耀光  县统计局局长

李  宁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侯跃峰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局长

任  慧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薛  志  县环卫中心主任

牛  犇  县农牧业产业园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卫中心,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具体职责分工:

县环卫中心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起草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育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广大家庭、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县合作交流中心负责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镇负责统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设施的规划建设,建立各自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生活垃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社会资本或政府直接组织等方式,完成辖区内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的设置工作。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制定鼓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政策。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及推动实施,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指导、督促各类院校、教育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县工科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金山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生活垃圾加工油脂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纳入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在更新改造、新建小区建设过程中将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一并纳入规划审批范畴,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需求。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专核评价体系。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公共交通场站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推进全县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垃圾分类工作。

县卫健委(爱卫办)负责推进各级医疗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直属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和先进单位(社区)创建之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

县统计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作为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的依据。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包头生态环境局固阳分局负责有害垃圾安全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进步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力度。

县供销社(商务局)负责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商务局要求,指导相关镇、部门做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实现生活垃圾网与废旧物资网所网融合。

农牧业产业园区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农牧业产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指定专人制定方案(2022年6月初)

各镇、相关部门要着眼实际,制定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固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员、宣讲员、督导员等队伍建设,配备专人专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投放分类设施和收运体系(2022年6月30日前)

各镇、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分类投放模式,参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健全分类投放收集体系,规范设置分类收集桶,建立规范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三)建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2022年12月31日前)

加快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进一步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期坚持)

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85%以上。

1.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本系统宣传载体或线上线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

2.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广告的宣传。

3.利用手机短信、铃声及新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电子宣传和推送。

4.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站点、围挡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

5.组织开展多层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骨干。

(1)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地区生活垃圾分类专(兼)职管理人员、县直各行业主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进小区、进商场、进校园、进公园广场等活动;各行业主管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

(2)各镇组织开展辖区内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督导员、宣讲员等的培训;

(3)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的培训;

(4)县文明办、县妇联、团县委分别组织开展社会志愿者、妇女、青年志愿者的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各方合力。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分工协作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基层自治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优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将考核结果与绩效等挂钩。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全民参与,夯实群众基础。各镇、相关部门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来实施,拓宽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养成分类自觉。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宣传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正反面典型,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示范表率作用,党员先行、领导带头,通过党员引领、志愿服务等形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四)有序推进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工作。各镇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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