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
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固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内卫办中(蒙)管理字〔2022〕7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创建全国基层中蒙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工作为引领,优化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二、主要目标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强化全县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力争到2024年,建成全国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城乡居民对县级中蒙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蒙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中蒙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中蒙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三、工作任务
(一)将中医药(蒙医药)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县中蒙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将县域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蒙医药)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各镇)
(二)建立县中医药(蒙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中医药(蒙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县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蒙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县政府办、县卫健委)
(三)畅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县政务服务局、县卫健委)
(四)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编办)
(五)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县中医药(蒙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蒙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县高年资中医(蒙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蒙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鼓励中医药(蒙医药)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蒙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县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蒙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投入机制。中医药(蒙医药)事业费连续3年占总卫生投入比例逐年递增,中医药(蒙医药)事业费近3年平均占总卫生投入比例>15%。(县财政局、县卫健委)
(七)加大中医药(蒙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蒙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各类媒体对中医药(蒙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县内城乡居民知中(蒙)医、信中(蒙)医、用中(蒙)医、爱中(蒙)医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委)
(八)根据本县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我县中医(蒙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蒙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
(九)将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我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蒙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制定支持促进我县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我县中医药(蒙医药)科研项目,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蒙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我县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发展。(县工科局、县卫健委)
(十)贯彻落实中医药(蒙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我县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项目,向市级和自治区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蒙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县医保局)
(十一)推进中医药(蒙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我县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十二)支持我县中医药(蒙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县卫健委)
(十三)支持我县院内中医药(蒙医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依托我县黄芪品质优势和“中国固阳-正北芪之乡”称号,引进黄芪深加工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县农牧局、县市场局、县卫健委)
(十四)组织开展我县中医药(蒙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我县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县文广局、县农牧局、县卫健委)
(十五)加强中药(蒙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蒙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县农牧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十六)组织我县内各镇、村(社区),各学校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县文广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各镇)
(十七)坚持中蒙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我县各项中医药(蒙医药)工作。制定我县中医药(蒙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蒙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蒙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蒙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编办)
(十八)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力争中医药(蒙医药)中医(蒙医)诊疗人次占县域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发挥县中蒙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和医共体中医药(蒙医药)辐射作用,中医类别医师占县中蒙医院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中医治未病推广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所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馆、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开展中医诊疗服务。(县卫健委、各镇)
(十九)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蒙医)类别全科医生。(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二十)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蒙医药)方法。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康复科室内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四、创建时间安排
(一)筹备申报阶段(2023年7月)。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拟定创建方案,完成顶层设计,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创建标准,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固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动员会议,明确创建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镇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1月)。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标准》,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政策落实,顶格推进,同步做好资料整理。县创建领导小组对照评估验收标准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迎接自治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我县创建工作验收。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2月)。持续整理汇总年度资料,同时针对自治区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蒙医药)相关工作,迎接“国检”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全县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认识,将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镇、县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卫健委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围绕创建主题,广泛宣传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政策。县中蒙医院要建立全县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各医疗机构要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引导群众积极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利用中医药防病治病和自我保健能力。
附件:固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固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和巴特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记龙 县卫健委主任
王红兵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高海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崇高 县委编办主任
李小明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犇 下湿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 慧 银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军 怀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俊峰 兴顺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 冬 西斗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 铁 县发改委主任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贾 佳 县人社局局长
韩 岭 县卫健委副主任
杜守仁 县市场局局长
路鹏飞 县医保局局长
李 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冉舰军 县文广局局长
李 瑞 县教育局局长
赵 轶 县农牧局局长
刘瑞龙 县民政局局长
菅秀蔚 县工科局四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李 宁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燕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德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 华 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跃宏 县中蒙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杨记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二人具体负责创建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