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作者: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固阳县政府    【字体: 】   阅读: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6

(此件公开发布)


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实施意见

 

为全面抓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类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椐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覆盖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舍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重点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密集场所。

(二)总体要求。坚持建管并重,通过加强校舍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加固,以及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保障我县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县情的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预警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工科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要将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纳入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校舍灾害风险进行定期评估鉴定,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安排校舍安全鉴定和维修改造资金,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

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年检,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指导做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程规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级资金分配办法,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建立健全校舍档案,汇总和报送校舍安全工程相关统计信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提供收费减免等政策支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审批和指导。

县财政局:将校舍建设和校舍安全鉴定资金纳入预算,加强有关资金的使用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明确相关适用规范标准;组织技术力量做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及消防验收进行技术指导;配合县教育局在学校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对校舍工程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并对校舍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为工程实施提供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工程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同时,协调工程建设用地;协调办理确需征用或者变更用地性质的项目。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的水情、汛情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为洪涝灾害易发区校舍选址提出防洪防涝要求;宣传防汛知识,提高学生和公众避险自救能力。

县工科局:负责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在灾害来临之前,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教育部门发出预警。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学校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鉴定。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对经过大修或加固的,一般校舍经鉴定后改变用途作为重点设防类校舍使用的,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对国家颁布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可靠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及时进行抗震鉴定。可靠性鉴定和抗震鉴定由直属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及时把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学校于每年1 月底前,初步拟订维修改造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提出项目申请。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的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后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三)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校舍安全保障项目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学校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今后新建校舍一律不得在地质、气象灾害易发区内选址。

(四)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县政府将校舍安全纳入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学校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县教育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工科局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五)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县教育局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如实通报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包括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公告内容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建筑。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由县政府统筹组织、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是保障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工科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

(二)切实加大投入。除中央、自治区、包头市下拨的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外,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维修,同时多方争取和筹措保障必要的建设资金。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县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加强监管。

(三)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县教育局要逐步建立校舍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固阳县学校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