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系统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发布全县权责清单5948项,进大厅事项1291项,实现“应进必进”,进“综窗”事项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县镇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场所标牌、窗口设置、场所服务设施配备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线上“一张网”、线下“一扇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网办”更高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发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491项,网办占比98.73%,全程网办(IV)四级深度达到93.23%,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导入电子证照100929张,签章100912张,签章率99.98%,“网上办”逐步向好办易办转变,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升。特色服务更加丰富,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帮您办”“双休日不打烊”、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多样灵活、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少好快”。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年办理业务3866户。三是做好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实现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将“双公示”优化为“十公示”,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促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全县信用信息报送总量37693条,实现归集的监管执法信息100%公示。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检查58批次,完成检查市场主体469户;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40批次,完成检查市场主体135户;全县“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100%,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90.4%,联合抽查率达到40.8%。二是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截至目前,共开展重点时段专项行动13次。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其纳入《中共固阳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固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4批次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卷105卷;采取“法治体检”“府检联动”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对10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依法履职“法治体检”工作,提出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20个,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职能。四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制定印发《固阳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对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对80多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及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五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证件数据库,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76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7人。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公调对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91起;选聘调解员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08件,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是创新“信访+热线”工作模式,不断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水平,2024年累计受理12345热线工单7935件,办结7621件。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审结58件,其中纠错7件,纠错率12%,调解和解撤回案件25件,调解率43.10%。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结案共计36件,其中败诉2件,败诉率为5.55%,低于全市14.98%的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月活动,悬挂宣传标语30条,制作宣传展板20块,组织专题学习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受众人数超2万余人,有效提升干部群众知晓率。五是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严打击、强治理”行动,全县受理电网诈案件57起,同比下降30%,累计案损276万元,同比下降50%。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固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2024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法律意见书308份。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清理并形成《固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全县有法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9个。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计工作、涉企不平等、招商引资、涉煤炭领域、涉行政处罚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目前,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失效2件。
(五)健全完善普法责任体系,着力推进全民法治素质提升。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宣传宪法同“法律六进”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大力开展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现有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达标村26个,“法律明白人”395人,为乡村振兴奠定法治基础;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对法治广场和法治街道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印制民法典宣传手册15000份,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优势,着重打造“固阳司法”微信平台,推送普法小视频35期,普法直播112场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2批次19人开展任前测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达到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法用法普法责任清单。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六部促进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普法任务计划,形成任务措施清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履职意识不强,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从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的结果来看,基层乡镇和重点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程序不规范情况仍有发生。
(二)司法案件办理协调配合不足,司法公信建设仍需加强。公、检、法在执法办案中的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侦、诉、审、执各阶段对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审执衔接配合等方面存在不统一不一致情况,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不能有力发挥,影响案件办理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行政执法规范性仍需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发挥作用不明显。目前全县执法部门中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独立设置法治审核机构,法治审核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包头市实施细则,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中共固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组织县市场局和怀朔镇主要领导进行现场述法,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开展基层党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确定167条学习清单;县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县级干部和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政法队伍2024年政治轮训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县政法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二)全面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履行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二是深入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方案举措。县委常委会议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工作要点和计划,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夯实各项工作法治化基础。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司法公信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学法用法方面得到切实贯彻,支持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带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增强领导干部主动谋划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注重督察结果的运用。推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年终述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上来,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公检法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办案工作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深化司法公信力建设,为合力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三)实现服务民生新作为,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再完善。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平台,将大数据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保障法律顾问高效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维稳、合法性审核及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四)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固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制定出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年初向社会公布。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措施,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五)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质效。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确保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力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