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2-611101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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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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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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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阳县平鹿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包头市固阳金山工业园区 |
固阳县平鹿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公司建设的固阳县平鹿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包头金山工业园区,厂址项目西侧为海平面有限公司,东侧为汇豪镁业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北侧为纬一路。本次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全封闭拆解车间1座,同时设预处理区、剪切区、细解区、压块区和产品区,同时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报废车待检区、原料库房以及办公生活区等公辅设施。项目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1%。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拆解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油抽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废制冷剂采用专用的氟利昂回收装置,无废气产生;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地面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排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后转移到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确保不因本项目建设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4、各类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海棉、皮革、尼龙布、热固性塑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废安全气囊、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各类废矿物油及油泥、废制冷剂、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滤清器、废液化气罐、废水处理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均分类单独收集在密闭容器中,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