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固阳县4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包头市固阳县4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
包头市固阳县4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
1.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境内,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0°27′25.77″、北纬41°7′36.61″,距离西南方向固阳县城直线距离约34km。
2、 公开信息
2.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zT14-5SvqFtP4zCm8si9g 提取码:mukd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查阅。
索取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包头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万号写字楼1626
联系人:白强
联系电话:15049332433
邮箱:bthk2018@163.com
建设单位名称:固阳县长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
联系人:游晓菲
联系电话:15947323334
邮箱:10813554@qq.com
2.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
2.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dDMys_WfjLf4IYYOTQBIQ ,提取码:8p3u
2.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采用邮寄、微信、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反馈给建设方或环评机构。
2.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固阳县长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