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弘元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中核弘元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示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
中核弘元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绿色供电示范项目
1.2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点状占地,占地位置位于固阳县金山镇、银号镇、下湿壕镇。
2、公开信息
2.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2KM9ykh7cM8Z3k3BJV3hw?pwd=yqbq
提取码:yqb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索取查阅。
索取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包头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万号写字楼1626
联系人:白强
联系电话:15049332433
邮箱:bthk2018@163.com
建设单位:固阳县汇能弘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银号镇、下湿壕镇
联 系 人:刘雨雨
联系电话:15647164677
邮 箱:15647164677@163.com
2.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
2.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chWEF_dTwJ2FnWUVr9Taw?pwd=sj7l
提取码:sj7l
2.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采用邮寄、微信、邮件等方式和途径反馈给建设方或环评机构。
2.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固阳县汇能弘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