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对《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生态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长发城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
1、对干选生产线的改造为:将干选生产线拆除搬迁至矿区内,同时对干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并新增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磁选机、皮带机等设备。同时在干选生产线末端新增振动筛,用于综合利用废石。2、对水选生产线的改造为:对水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换,并新增球磨机、磁选机、盘式真空过滤机、高频筛、磁选机等。剩余公辅设施依托现有。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铁精粉10万吨,年综合利用废石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刘海英 联系电话:151493303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E街16号院15号楼2单元404-19室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514731367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3年11月27日起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包头市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