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单位已基本完成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情况简述
规划名称:《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
规划简介:
(1)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规划范围
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包含两个地块,分别为金山片区及下湿壕片区。
总面积1316.70公顷(其中1287.33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用地29.37公顷,正在进行城镇开发边界手续调整变更)。
金山片区面积1174.6公顷、下湿壕片区面积142.1公顷。
其中,金山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明登转盘、东南至文圪气沟距纬三路约 2.6公里,西南至大全南约700米距纬三路约2.2公里、西至国道210、北至固阳大道,面积1174.60公顷;下湿壕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学田会、南至白银合套、西至白银合套,北至省道311,面积142.10公顷。
(3)园区性质与定位
①性质
园区是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自治区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自治区及全国范围内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包头稀土高新合作共建园区,包头市山北地区协同发展合作共建园区及中蒙跨境工业园区加工园区,并位于沿黄河、沿交通干线主要产业发展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山北地区区域协同发展,主动承接包头市、自治区的产业转移及蒙古国资源进行生产加工。
②定位
园区产业发展以冶金、新材料、化工为主导产业,立足打造包头市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包头市新型化工基地、区域冶金及精深加工基地。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排放的常规大气污染物和各产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对区域及主要关心点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不超标,不会引起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从当地水环境功能、园区各产业区引进的产业类型和节约用水的角度出发,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园区生产及生态用水,因此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说明,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就是切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园区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主要有:入区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及处理设施、原料罐区、生产废水池、循环水池均做防渗处理;污水排放管线采取水泥防渗管道。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染物渗入地下的量极小,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轻。
因此,园区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园区的进一步开发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建成后声环境可以达到功能区类别,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可分别控制在65dB(A)和70dB(A)以下。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园区固体废弃物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园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部分装置和设施处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运行,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要制定有效的、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采取有效的工程紧急措施,必要时还要采取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严格企业准入审核机制,禁止引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企业;
(2)燃料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工艺废气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3)工序能耗和物料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要求;
(4)建设封闭式的原料场,减少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6)积极改善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2、水污染减缓措施
(1)园区工业废水必须预处理,达到废水的接管标准,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园区在建设给排水管网过程中,实行雨污分流;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于园区,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园区内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更不许排入地表水域;
(4)对于地下水,在规划布局时,避免布设地下、半地下储罐等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地下水的防护,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加强机动车管理,园区内禁鸣、限速。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3)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园区配套建设一般固废处理厂,固体废弃物优先考虑最大程度综合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3)园区内将设置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5、生态环境保护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保护周边现有耕地;
(2)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3)道路、铁路两侧、各分区外围设置必要的防护林带;
(4)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确保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安全角度基本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产业定位和总体布局经过适当补充和调整后基本合理。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园区的规划目标和规模经过适当调整后是合理的和可达的。
园区总体规划方案经过适当的调整及优化后较为合理,并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的方式如下:
(1)查阅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3tDMV-0zFB3MCPiSJJOng 提取码: aj58
(2)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详细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规划发展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1、联系单位名称和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筑波
联系电话: 0472-287609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0472-6966776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