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6年3月27日我分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审批程序》(包环办发[2019]156)号办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0日(10个工作日)。
整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VZ0cwncW7p-E6Y0qJQ5tQ 提取码: 8ixf
联系方式:0472-611101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014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1 |
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回收利用扩建发电机组和原有机组排放口技术改造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哈业忽洞村海明公司厂区内 |
固阳县海明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北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