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固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依法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包头市浩森大楼百货有限公司拖欠郭丽娜等24人工资壹拾陆万柒仟柒佰壹拾玖元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包头市浩森大楼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2MAK3574X8C
地址: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阿拉塔大街东侧广众百货大楼121铺
2. 法定代表人:张淑琴
3. 违法事实:包头市浩森大楼百货有限公司存在拖欠郭丽娜等24人工资壹拾陆万柒仟柒佰壹拾玖元整(167719元整)
4. 处理情况:固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固人社监指令【2026】BT019号)、2026年3月31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固人社监先告字【2026】BT019号)、2026年4月15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固人社监理字【2026】BT019号)要求其于2026年4月15日前足额支付郭丽娜等24人工资,该单位至今拒不执行。现对该企业拒不支付工人工资重大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固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