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和平,身份证号1502221957XXXX001;李利平身份证号1502221961XXXX0015,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被继承人李财,身份证号1502221933XXXX0330,房屋坐落于固阳县创业路,被继承人李财于2017年6月14日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不动产权属及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相关资料,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固阳县城乡规划与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