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新十条”规定,更加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向全县广大居民朋友倡议如下:一、要坚持主动做好自身及家人健康监测,县外来返人员要主动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排除感染风险。广大居民朋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就近到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如确认成为阳性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立即远离人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流调,主动落实后续防范措施。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要立即向居住社区(村)、酒店上报,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三、尚未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或已全程接种但未完成加强免疫接种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尽快接种疫苗,有效保护个人健康,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四、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医疗机构针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开设绿色通道,可进行核酸采样后进行诊疗。五、要养成文明习惯,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图书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和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更自觉、更主动、更称职地尽心、尽力、尽责,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固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