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4年3月9日。
二、作业区域:固阳县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装备类型和数量:陕西中天WR-98型牵引式火箭发射架1部,内蒙古RYI-6300型牵引式火箭发射架13部;37高炮16部。
四、作业用弹药型号: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WR-98;内蒙古556厂RYI-6300;37炮弹。
五、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 (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等)防雹作业天气条件时,望所在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
1.确保群众不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作业用火箭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严禁擅自捡拾、自行拆卸、敲打、玩耍,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并立即报告固阳县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112384、8112805、8120038。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镇政府、公安机关或作业公告单位,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擅自收拾、敲打、拆卸、玩耍落地的火箭弹,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固阳县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
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