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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朔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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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 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股室 |
对应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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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三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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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怀朔镇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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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服务中心 |
负责政务公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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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机构设置 |
固阳县怀朔镇机关职能,领导姓名、照片、职务、分工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怀朔镇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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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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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固阳县怀朔镇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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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服务中心 |
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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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预决算信息 |
固阳县怀朔镇年度预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怀朔镇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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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及时更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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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社会救助 |
社会救助 |
可以公开的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怀朔镇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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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及时发布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