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群 体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年度公开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办公室 | 负责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实时公开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办公室 | 负责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机关职能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 | |
| 领导简介 | 领导姓名、职务、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办公室 | ||||
| 财政预决算信息 | 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年度预算公开 | 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财务室 | 负责公布更新局机关及二级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资产管理 | |
| 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年度决算公开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本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 长期,直到文件被宣布失效或废止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办公室 |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 | 现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长期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村镇建设管理股 | 指导全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 |
| 行政 权力 |
行政许可 | 施工许可 | 公开施工许可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综合审批股 |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许可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
| 行政 权力 |
行政许可 | 预售许可 | 公开预售许可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综合审批股 |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许可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 |
| 行政权力 | 其他权力 | 竣工验收备案 | 公开竣工验收备案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综合审批股 |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
| 行政处罚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法律 | 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负责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市场、公积金管理、建设工程消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供热等方面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等 |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开发企业资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行政法规 | 长期 |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建管股 | 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
| 企业资质许可决定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 | 部委规章 | 长期 | 资质许可机关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管理股 |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 |||
注:公开依据、条款内容、依据效力位阶、事项类别、对应职责内部掌握